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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0日,深圳市律師協會職業(yè)培訓工作委員會聯合京師深圳律所舉辦《公司法律實務前沿:司法解釋難點與刑事辯護要點》專題講座。活動特邀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、京師律所(全國)合同法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劉建忠,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、京師律所(全國)刑事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王殿學擔任主講嘉賓。
本次活動聚焦公司法司法解釋難點與股權類刑事案件辯護要點,旨在為律師同仁提供兼具理論深度與實踐價值的專業(yè)賦能,提升律師在復雜法律場景下的專業(yè)應對能力。
開場致辭
京師總部執(zhí)行副主任、京師深圳律所執(zhí)行主任王旭對深圳市律師協會職業(yè)培訓工作委員會的支持與指導表示感謝。他表示,京師始終秉承“律師為本,專業(yè)為王”的發(fā)展理念。此次講座特邀兼具深厚理論功底和豐富實務經驗的的劉建忠律師、王殿學律師擔任主講,期待大家通過高質量的交流碰撞,推動共同學習與進步。同時,為持續(xù)支持律師成長,京師深圳律所后續(xù)將圍繞金融科技、數字經濟、跨境投資等前沿領域,推出一系列法律專業(yè)講座,助力大家拓展業(yè)務視角、提升實務能力。
專題分享
《新公司法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疑難問題——公司對外擔保》
劉建忠律師結合立法沿革、典型案例及最新司法解釋,系統梳理了公司對外擔保的效力認定規(guī)則與風險防范要點。劉建忠律師首先回顧了從公司法第16條的立法初衷到司法實踐中關于該條款性質(效力性規(guī)定說、管理性規(guī)定說、代表權限制說)的爭議,并結合典型案例剖析了不同觀點的司法演變。隨后,他重點闡述了《九民紀要》與《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》如何統一裁判思路,明確了區(qū)分關聯擔保與非關聯擔保的決議機關及審查標準。
此外,劉建忠律師結合實務,講解了債權人盡職調查的具體要求、可豁免公司決議的特殊情形(如為全資子公司擔保、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同意等),為有效識別與防范擔保交易中的法律風險提供了清晰指引。
《股權類刑事案件辯護要點》
王殿學律師重點聚焦于民營企業(yè)高發(fā)的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辯護策略。在職務侵占罪方面,王殿學律師從入罪門檻與數額標準切入,深入探討了“本單位財物”的對象認定、犯罪主體身份的擴張趨勢,以及“利用職務便利”與“非法占有目的”這兩個核心要件的辯護空間,清晰辨析了該罪與盜竊、詐騙、合同詐騙等罪名的界限。
在挪用資金罪方面,王殿學律師著重強調了其與職務侵占罪在“非法占有目的”這一主觀要件上的根本區(qū)別,并結合司法實踐,探討了管轄權爭議、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等常見難題的應對策略。最后,他系統總結了此類案件的綜合辯護方略,包括庭內對證據鏈條、司法鑒定意見、證明標準的嚴格審查,以及庭外通過依法監(jiān)督、理性溝通等方式應對偵查瑕疵的有效路徑。

本次講座內容翔實、重點突出,緊扣司法解釋前沿與刑事辯護實踐。兩位律師的分享不僅深化了對相關法律難點的理解,更提供了切實可行的風險防控與辯護思路。展望未來,京師深圳律所將持續(xù)打造高質量的專業(yè)交流平臺,與大家在探索專業(yè)精進的道路上攜手前行,助推律師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與進步。